公開報價

公司提供的“精英旅遊國際”
公開發售
提供旅遊服務
“精英之旅國際”,以下簡稱由主任魯斯塔姆Nadzhimov為代表的“承包商”,作用憲章的基礎上,任何法律和自然人,以下簡稱為“客戶”提供的旅遊服務。本次公開發售之條款的無條件接受(接受)(以下簡稱“協議”)是執行由支付支付服務,並收到客戶通過相關的財務文件,確認付款事實的執行人。
1.協議的主題
1.1。該協議的主題是向客戶提供旅遊服務。
1.2。該協議確定合同當事人,其權利和義務,列表和服務的體積之間出售合同的期限和其終止程序的關係,對定居點的程序,當事人的責任。
2.締約方的義務
2.1。客戶承諾:
向承包商提供有關所需服務的信息。承包人不得對相關條款由客戶不正確或不完整信息的任何額外費用負責。
– 閱讀旅行條款的信息資料。
2.2。承包商承諾:
– 按照由客戶提供的信息,這應該與承包商事先約定提供服務。
3.付款條件
3.1。服務價格是針對每種服務類型分別協商的。
3.2。為客戶和承包商之間提供的服務結算以現金支付由通過VISA和Master卡用現金或通過銀行轉賬,或以美元計價。
3.3。客戶有義務使服務的約定金額至少100%的量的預付款給執行服務結束前,根據客戶的應用。
4.各方的責任和製裁
4.1。客戶負有財政責任,承包商造成他與違反本協議設立的預訂(變更,追加)的廢標條款的連接實際損害。在被取消或換算低於抵達前一天的變化情況下,客戶支付承包商的處罰如下:
– 住宿 – 一天的房間費用;
– 機票 – 總費用。
客戶在規定的期限內取消,免除任何賠償。
4.2。對於全部或部分不提供服務,承包商返回給客戶。
4.3。承包商不承擔責任:
– 行李的安全性(損失或損害),貴重物品,在渲染過程中的旅遊服務的整個期間客戶的文件;
– 海關,領事和移民局的行為;
為第三方。
5.強制不合要求的情況
5.1。各方正從義務的部分或全部的性能本合同項下豁免,如果故障是在訂立合同時作為應急性事件的參與者不能預見或避免的結果後所出現的不確定力的情況下的結果通過合理的行動。不可抗力的情況包括對火災造成的損害不負責任的情況。
6.保密
6.1。每一締約方承諾保守秘密洩露給第三方對方的職業秘密,它與需要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連接是專門克制。
7.爭議解決程序
7.1。本合同或與之有關的所有爭議和分歧。在該本協議雙方不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案件正在由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方式解決。
8.協議的期限
8.1。本合同的開始是在收到來自客戶對提供旅遊服務的應用程序的執行者,其目的就是對客戶的服務的最後一天,預訂確認(賬戶,憑證)中表示。
8.2。該協議須待下列情況下單方面終止:
–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 企業的清算。